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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安全诚信航运公司最高可获百万元奖励

  日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出台《加快推进航运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简称《意见》),对平潭航运企业新增运力、扩大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以及相关机构在实验区开展船员培训业务、设立航运金融分支机构等行为,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航运企业创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现金奖励。

  根据《意见》,针对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评选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平潭航运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连续3年获评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连续3年被福建海事局评定为I类(低风险)航运公司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III类(高风险)航运公司晋级为I、II类,或II类晋级为I类,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了解,福建海事局在全国率先系统性实施航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举措,以自然年度为单位采集辖区航运企业数据并进行风险测算,根据结果将航运企业分为I类、II类和III类共3个风险级别,在日常监管、审核实施、绿色服务通道、诚信评选等12个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推动辖区航运企业依法诚信运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共同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航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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