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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交通管控“七项禁令”

  1月17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管控“七项禁止措施”,包括禁止以硬隔离方式阻断国省道路、高速公路,禁止在国省道路市、县交界处重复设站检查,禁止对低风险地区车辆进行双向劝返,禁止阻塞高速公路出站口车辆通行,禁止要求应急物资运输和民生保障车辆办理本地通行证件,禁止车辆防疫检查措施层层加码。

  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断国省道路、高速公路,已采取硬隔离方式阻断的,要立即予以撤除。在行政区域交界处设置检查站点的,要做到同一方向只设置一个检查站点,对重复设站检查,要立即进行撤并整合。保证来自低风险地区且符合防疫安全要求的车辆顺畅通行,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增设检查车道,不得因检疫检查造成车辆拥堵至高速公路主线。

  各检查站点要做到一次停车、同步检查、顺利通过,不得随意采取不给车辆加油、限制驾乘离车等不合理管控措施;确保持有全国统一《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顺畅通行,不得要求办理本地通行证件,并设置专用检查通道,保障应急物资运输和民生保障车辆优先快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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