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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港口危险货物经营许可审查工作指南(试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近期编制并印发《江苏省港口危险货物经营许可审查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审查管理,从源头上管控安全风险,提升港口危险品企业本质安全。

  《工作指南》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审查条件、要点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审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列出了“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审查要点”,重点对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细化,分为港口规划建设手续符合性、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等15个部分,细化了标准要求,对准入门槛提出了明确的条件。

  《工作指南》明确,对首次申请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所在地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工作指南》列出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审查要点”要求事项纳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清单,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反馈检查结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延续申请时,可依据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审批,实现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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