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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大型化学品船)运力调控综合评审最终结果

  根据《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交办水〔2018〕168号),经专家综合评审、结果公示,现将2019年第二次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大型化学品船)运力调控综合评审最终结果公布如下:

  请各有关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新增运力后续相关工作,申请扩大经营范围的企业从事沿海省际化学品船运输业务前,应当满足相应经营资质条件,特别是应满足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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