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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获批新增天津港、盘锦港等9个粮食进口口岸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81号《关于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公布了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根据这份名单,天津港、盘锦港等9个口岸获批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意味着这些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正式通过验收,具备进口粮食的条件和资质。

  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原称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是国家为了防范和降低进境粮食传带外来有害生物和潜在风险,对进境粮食实行指定口岸制度。据了解,即不取得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质,不能从境外进口粮食,2018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并入海关总署后,海关总署将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更名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天津港等9个口岸获批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标志着这些口岸正式获批成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

  由于今后准许进口小麦、高粱、玉米等粮食,相关口岸业务范畴得到拓展,完善了口岸功能;获批成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可直接从外进口粮食,减少物流环节和转运损耗,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为本地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服务,并促进本地保税物流业务的开展;另外,直接开展进口粮油业务,可有效控制外来生物风险,也将改变传统的贸易发展格局,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夯实了对外开放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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