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海洋联盟合作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1月17日,Ocean Alliance(海洋联盟)在海南博鳌签署相关文件,将海洋联盟的合作期限正式延长至10年,即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

  2016年11月3日,海洋联盟的4家成员——中远海运集运、达飞轮船、长荣海运和东方海外在上海签署联盟计划运作的“DAYONE Product”航线产品清单,其中包含海洋联盟的各条航线港序情况。

  2017年4月1日,海洋联盟正式运营。全球航运市场从原四大航运联盟(2M、O3、G6、CKYHE)正式变为三大航运联盟格局(2M+HMM、海洋联盟、THE Alliance)。

  据悉,海洋联盟计划第一阶段的合作期限为5年,如果各方同意,5年到期后该协议将延续五年。如今在运营不到两年的时间,海洋联盟合作期限延长至10年——至2027年3月31日。中远海运集运表示,海洋联盟自2017年4月运营以来,运营情况平稳有序,联盟成员之间沟通顺畅,合作效率日益提升。经过两年来的精诚合作,海洋联盟产品不断得到优化,航线产品覆盖面广,服务频次高,港到港服务独特,班期稳定,在整个航运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拥有了较好的品牌效应。

  随着海洋联盟合作期限正式延长至10年,海洋联盟将会变得更加团结和强大,更有能力成功应对未来的挑战,并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海洋联盟各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向监管机构的报备等工作,确保联盟运作的合法合规。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