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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秀屿港口更名为莆田港口岸后,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秀屿港口更名为莆田港口岸并扩大开放的批复》和《海关总署关于印送福建莆田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纪要的函》,交通运输部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福建莆田港口岸正式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

  据了解,此前国务院批复文中,同意东吴港区和湄洲岛北部水域及其相关海岸线扩大对外开放,同意秀屿港口岸更名为莆田港口岸,并为莆田海关、莆田检验检疫局、莆田边检站和莆田海事局四个口岸查验单位共新增编制90名。批复要求莆田市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设和完善口岸现场的查验通关生活办公、口岸无害化处理、船舶搜救及维修维护、防油防污、船舶安全通航等配套设施,并由海关总署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对于提升优化莆田发展环境,全面发挥莆田深水岸线优势,进一步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全方位为临港工业提供便利、高效的口岸集疏运配套服务起到积极作用。也对进一步推进莆田口岸发展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铁矿和煤炭等大宗货物中转基地,为我国大宗散货贸易和物流取向提供更多有益的选择渠道,更好促进我国东南省份经济的全面合作,实现莆田口岸由国内中转枢纽向国际中转角色升级,进一步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战略,都具有深远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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