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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局与中国船级社签署《共同推进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合作协议》

  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下文简称长航局)与中国船级社在武汉召开工作座谈会,签署《共同推进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合作协议》(下文简称《协议》)。长航局局长唐冠军与中国船级社党组书记莫鉴辉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的签署是双方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生态长江绿色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组合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力共推。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视察时提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此次《协议》的签署,体现了长航局与中国船级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担当,体现了双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使命担当,更体现了双方保护长江母亲河、推动长江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

  根据《协议》,双方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各自在一体化管理和技术研发领域的优势,在建立长江航运绿色生态综合指标体系,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上的推广应用,推进长江船舶绿色生态技术的研发应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响应机制等方面发展合作,合力推进政策研究和技术攻关,共同推动长江航运从传统经济向生态经济转变,从终端污染防治向整个生命周期的系统防控转变,由被动反应向主动前瞻转变,建成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长航绿色航运体系,为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建设作出新贡献。

  莫鉴辉表示,中国船级社将以《协议》的签署为新的起点,积极主动支持长航局“一条主线、四个长江”建设,共同推进建立长江航运绿色生态综合指标体系,共同推进长江船舶绿色生态技术的研发应用,共同建设长江经济带的“金山银山”,造福子孙万代。

  唐冠军表示,希望双方在《协议》的基础上,在积极推动船用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加强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和应急处置、探索提升船舶智能化水平、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建立长江航运绿色生态综合指标体系等工作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合力推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长航局副局长朱汝明主持了工作座谈会,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中国水运报社、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江苏分社、重庆分社、武汉规范所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工作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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