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国海事局发布的《平陆运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9月15日实施。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日斌介绍,当前内河与沿海通航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上述全国通用的一般性法规,难以完全适配平陆运河“通江达海”的特殊性。针对内河船舶与海船同水域交汇运行的特殊性,亟需一套统一、清晰的航行规则。《规定》的出台回应了这一现实需求。
《规定》指出,平陆运河全域实行分道通航制,统一执行靠右航行、左舷会船。在青年枢纽上下游水域,分别明确“上行让下行”与“逆流让顺流”的船舶避让规则。目前,钦州湾特定海域已建成全国首个“相当A级”航区,符合标准的内河船舶,凭检验证书签注后即可合法驶入该海域,江海联运的关键通道由此打通。
据悉,目前已完成平陆运河通航资格认定的船舶达570艘,取得“平陆运河航线”签注的船员共有681名。运河通航后,西南地区货物经运河出海,较传统运输路径,内河航程缩短560公里以上,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8%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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