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物流网由枢纽节点、骨干通道、装备载具、规则标准、信息数据等有机构成,是支撑全社会商品和资源高效流转的复合型基础设施体系和综合性服务网络,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围绕物流网建设,加强规划政策制定,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推动重大设施建设,加快数智化升级和安全化提升,目前我国物流网建设已具备较好基础。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国物流网建设在枢纽组网运行、通道衔接能力、城乡设施布局、国际物流保障、数智化绿色化水平、信息数据共享利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通过系统优化网络布局、补齐设施短板、强化技术赋能,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从“布点畅线”向“成链成网”转型升级,更好服务提升实体经济运行质效,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和高质量发展。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大动脉”和“微循环”、“硬建设”和“软联通”、“内流通”和“外联通”,加快补短板、畅联通、提能级,坚持做优增量与提升存量并重,强化技术赋能和系统集成。到2030年,物流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实现枢纽与产业紧密协同、通道与网络内外联通、设施与装备绿色智能、规则与信息全域互通,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降至13.1%,较“十四五”末降低0.8个百分点,更好服务提升实体经济运行质效,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和高质量发展。

  问:《实施方案》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实施方案》围绕物流网建设的重点环节,部署了七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物流枢纽建设和互联互通,包括提升重要物流枢纽组网运行质效、发挥物流枢纽辐射带动作用等,推动枢纽从单点布局向功能性组网发展。

  二是提升物流通道承载力,包括完善国内骨干物流通道、健全多式联运和集疏运体系等,强化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衔接。

  三是补齐城乡物流设施短板,包括提升城市物流设施功能、完善农村物流设施、健全重要物资仓储设施和应急物流设施等,提升城乡物流服务质效。

  四是织密国际物流设施网络,包括筑牢国际物流境内支撑、夯实国际物流服务保障基础等,提升国内国际物流融合衔接能力。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设备数智化绿色化发展,包括加快物流设施设备数智化转型升级、推广绿色设施设备、研制应用新型物流装备等,创新引领物流领域新质生产力。

  六是提高物流信息共享利用水平,包括推动物流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扩大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等,促进物流市场供需有效衔接和全社会物流资源优化配置。

  七是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包括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完善规则标准体系、优化要素供给等,优化物流网建设的政策环境。

  问:《实施方案》在“软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支持措施?

  答:《实施方案》从企业培育、规则标准、要素供给三个方面强化“软建设”的政策支持引导。

  一是企业培育方面,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物流领军企业和综合物流集成商,鼓励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在物流网建设中发挥串接作用,引导物流企业与先进制造、商贸流通等企业融合互促发展。

  二是规则标准方面,加强物流基础通用技术标准建设,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园区、数智绿色等重要领域标准制修订;推动跨运输方式、跨区域物流规则标准衔接贯通和信息数据整合;完善仓单法律法规,拓展仓单法定物权凭证功能。

  三是要素供给方面,统筹运用相关资金渠道支持物流网建设,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多种市场化金融工具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金融机构为物流网建设提供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信贷资金;将物流网领域设施建设项目及空间布局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一张图”上落位,依法依规做好土地、水域、空域等要素保障。

  问: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中央层面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综合统筹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动态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同时加强与水网、新型电网、新一代通信网等协同发展。

  二是压实地方责任。各地区要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与运营,率先推动重大战略区域间及区域内、重点城市群物流组网运行,加强沿通道跨省市物流协作,推动物流网建设与综合立体交通设施建设、区域产业布局、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衔接,及时掌握本地区物流网建设运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积极作用,行业组织要发挥在物流标准推广、统计监测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物流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