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批复。根据方案,宁波远洋计划发行1.45亿股,发行价格7.47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10.86亿元。
本次定增由宁波远洋控股股东宁波港与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共同参与,两者均以自有资金认购7270.19万股,认购金额各为5.43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及配套集装箱购置。其中船舶购置项目投资总额11.94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92亿元,计划新增4艘2700TEU集装箱船。本次发行完成后,北部湾港将持有宁波远洋5%股份。
宁波远洋表示,引入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旨在深化与北部湾港在港口枢纽、航线网络、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协同合作。根据战略规划,宁波远洋将把北部湾港作为华南地区唯一母港,并在当地打造空箱调拨中心。条件成熟时将南宁办事处升格为华南区域公司。双方将联合加密内外贸航线,共同开辟东南亚、中东等外贸航线,加大北部湾港运力投入。同时拓展外贸业务,发展北部湾港至宁波舟山港水水中转及内外贸同船业务,增开经北部湾港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近洋航线,培育至中东、非洲的远洋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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