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跨越中日两国、迁延近19年的涉外海事案件,在武汉海事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下成功化解,平衡保障了境外债权人合法权益与本土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实现了案结事了、多方共赢。
纠纷起源于2007年的一次海上货运事故。“XX”号远洋货轮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船上锻圆货物绑扎疏漏散落,造成船体损坏。日方承运人先行赔付美国船东损失后,向货物托运方南京某桥公司提起追偿。案件历经审理、再审、重审等多轮程序,最终生效判决判令南京某桥公司、南京某浦公司连带赔偿日方企业船体损失80余万美元及相应利息。
2025年9月,日方企业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日本大型航运企业,办案质效关乎涉外司法形象;两名被执行人均为本土中小企业,企业承压巨大。经查控,南京某浦公司名下持有南京市浦口区2.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若直接启动司法拍卖,不仅处置周期长、成本高,还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衍生地方产业规划等一系列连锁问题。
执行法官多次赴南京实地走访,全面摸排企业经营现状、资产情况与履约能力,搭建中外当事人沟通桥梁。执行法官则一边依法推进土地拍卖压实执行力度,一边组织多轮磋商,引导双方平衡利益预期。2026年7月24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款当日足额兑付,这起跨度近20年的跨境纠纷圆满终结。
全媒记者 尹宇龙 通讯员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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