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辽宁省平安海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系统部署全省海上安全治理重点任务。这标志着辽宁海上安全治理体系迈入“责任明确、协同高效、防控有力、保障到位”的新阶段,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辽宁依海而生、向海而兴,海洋经济是全面振兴的蓝色引擎,平安海区则是行稳致远的安全基石。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指导下,辽宁海事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沿海六市调研,广泛征求涉海企业、基层执法单位和一线船员意见,系统厘清沿海六市及21家省(中)直涉海单位的治理权责与落地标准,构建起全域统筹、多方协同的治理架构。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吴春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方案》把关定向。
《方案》坚持主动预防、系统施治,以沿海全域定线制为核心抓手,统筹安全管控与海洋产业发展,部署六大重点建设任务:畅通航路秩序,集中整治水域碍航捕捞、违规锚泊等行为;智慧赋能监管,实现船舶进出港全时段动态管控;深化联动执法,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上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规范产业发展,推进陆岛运输公交化改革,试点大连游艇租赁规范化,引导游艇文旅产业规范规模化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优化海上搜救、游艇安全管理配套制度;建强应急防线,全面提升海上险情处置能力。
《方案》的出台,补齐了省级海上安全治理制度短板,破解跨区域、跨行业治理难点,构建起联合巡航、线索移送、联合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管控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从“单点发力”到“攥指成拳”。辽宁海事局将持续发挥专业支撑与协调纽带作用,会同各涉海单位压实安全责任、深化协同治理,推进基础设施与法治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政策宣贯,坚决守牢海上安全底线,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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