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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近1000万标箱,沿海港口集装箱多式联运比例提升至14.5%,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2.5%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联运高地”,打造成为全国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浙江样板。

  据介绍,《实施意见》聚焦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以深入推进海港、陆港、空港、数贸港“四港联动”为牵引,强化“枢纽+通道+网络”系统布局。围绕形成“一核四枢七轴三廊”多式联运发展格局,突出重大项目牵引和集成改革创新。

  在健全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方面,将强化杭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增强宁波(舟山)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服务功能,深化温州、金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杭州重点提升萧山国际机场能级,打造以空陆联运为特色的枢纽;宁波(舟山)加快千万级集装箱泊位群建设,打造以海铁、江海河联运为特色的国际物流枢纽。

  在完善多式联运通道网络方面,将畅通湖嘉甬、杭金衢、杭甬、义甬舟、金丽温、金台、甬台温等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加快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沪乍杭铁路、温武吉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加力推进铁路专支线引入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

  在加快货源市场拓展方面,将加快内陆无水港布局建设,深化宁波舟山港与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等地区合作,加快浙江中欧班列(义新欧)境外集散中心建设。培育宁波舟山港到重庆、合肥、义乌等地海铁联运精品快线。

  在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效能方面,将深化宁波舟山港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加快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货场、智慧航道等建设,依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打造省级物流可信数据空间。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将推广“离港确认”“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鼓励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多式联运发展。同时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出台省级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

  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徐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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