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3方面18项重点改革任务,旨在围绕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破除制约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深度融合的制度性障碍,健全制度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努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有效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服务保障水平和治理效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意见》提出,要完善多式联运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多式联运“一单制”,实现各运输方式间单证制度、货物分类、信息互联等规则衔接。推进多式联运“一箱制”发展,加强货物装载、运输、安检标准跨方式协同。研究推动铁水联运危险货物品名目录互认、集装箱铁水联运装箱结果互认。建立健全铁路场站与港口堆场共享共用制度和标准。
《意见》明确,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管理协同,研究加强全国航道运行监测和协调,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指挥体系,支持地方优化海上搜救机制。
围绕增强运输服务网络韧性,《意见》提出健全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推进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健全海运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保通保畅。推动航运保险发展,拓展保险和再保险业务,提升保赔险国际认可度,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研究支持临时仲裁,探索推广海事调解、海事仲裁一站式解纷模式。
针对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意见》要求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以提升海事监管能力为重点构建现代化海事服务保障体系。
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意见》明确将推进大宗散货和中长距离运输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集成开发利用。
在推动交通运输高水平国际合作领域,《意见》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推动中欧(亚)班列、“丝路海运”、空中丝绸之路、中欧公路直达快运和跨境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提升国际运输便利化水平。建立船用绿色燃料标准和认证体系。强化货车司机、海员等从业人员海外合法权益维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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