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交通运输数据实行三级分类分级保护

  交通运输数据划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3个级别,实施分类分级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交通运输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确立了制度框架与合规标准。

  《办法》明确,交通运输数据安全工作坚持“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交通运输数据处理者承担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在数据分类分级方面,《办法》将交通运输数据划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3个级别,其中一般数据从高到低分为一般3级、一般2级和一般1级数据。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规程,定期更新数据目录,按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

  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数据级别采取就高从严的安全保护措施。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处理者应当加强数据处理活动全过程监测预警和处置,采取商用密码技术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面,《办法》规定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处理者和10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年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并报送评估报告。

  《办法》还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数据依法开放共享、授权运营和交易流通,以及相关技术、产品、服务创新,促进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和高效开发利用。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