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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五地海事签署合作备忘录 实现11项高频海事业务“就近办、便利办”

  4月21日,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全面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环渤海河北、天津、辽宁、山东四省市(曹妃甸、东疆、大连、青岛、烟台五地)自贸区海事政务跨域通办合作正式落地,相关海事部门共同签署《环渤海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通办合作备忘录》,助力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区域航运经济全面提升。

  津冀自贸区政务跨域互通办理实施以来,通过“异地同标、代收转办”模式,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实现11项高频海事业务“就近办、便利办”。通过津冀跨域互通办理模式办理业务30余件次,将用时20多天的办证周期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压缩船舶转籍等业务办理时限超80%,助推津冀自贸区制度型开放升级与区域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跨域通办合作聚焦港航企业办事痛点难点,进一步统一业务办理标准、打通区域数据壁垒、精简优化办事流程,推出了船舶识别号授予、船舶名称预留、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识别码审批、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审批、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换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换发)、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船舶变更登记(登记项目变更)等9项高频海事政务事项全域通办。

  依托“就近受理、异地审核、同步发证、全域通行”的协同办理机制,企业可在五地任意一处“环渤海自贸区跨域互通办理窗口”提交申请,通过代收转办、受理审核结果互认、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等模式,彻底解决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堵点问题,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降低港航企业运营成本,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与满意度,为环渤海港口群高效运转、临港产业体系完善提供坚实政务服务保障。

  全媒记者 孙丹妮 通讯员 李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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