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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4.5亿元!福州市出台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福州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明确三年期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围绕提升港口联通效能、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等五大方向推出15项具体奖励举措,全面推动“海上福州”建设和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

  据介绍,本轮政策扶持力度显著增强,年度资金规模由上一轮的1亿元提升至1.5亿元,旨在全面激发港航市场活力,强化港口物流体系化支撑。政策聚焦提升港口联通效能、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范围、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等五个关键领域精准发力。

  具体来说,奖对巩固、加密及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实行阶梯式奖励,其中新增外贸集装箱国际航线分远洋、近洋分别奖励最高8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集装箱吞吐量、外贸集装箱定制航线和加班船挂港及航运企业运量实行梯度奖励。加大对集装箱海铁联运、“陆地港”增量、江海联运中心及福州都市圈水运支线等的支持力度。

  同时,新设加密现有台湾航线奖励,延续新增台湾航线奖励,持续扩大对台航运优势。增设外贸滚装船挂靠奖励和滚装通道港站一体运营服务奖励,推动滚装船舶常态化挂靠江阴港区,加快打造江阴港区商品汽车滚装出口东南通道。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实施后,有望进一步释放港口资源优势,延伸腹地辐射范围,带动临港产业集聚壮大与港产城融合发展,为福州港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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