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四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物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外贸大宗货物和集装箱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支持航运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体系,推动船舶设计、建造、运营等全过程绿色化。推动使用可再生合成燃料等清洁能源的运输车辆、船舶投入外贸货物运输。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国产生物柴油和船用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等加注业务。
全媒记者 魏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