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全国首个海事流动仲裁庭在天津揭牌

  10月16日,全国首个设立在海事管理机构的流动仲裁庭——“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在新港海事局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行。该庭由天津海事局与天津仲裁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共同创立,标志着“海事调解+专业仲裁”的创新模式正式落地,为我国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树立了新标杆。

  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海事纠纷,“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将专业仲裁服务直接延伸至海事管理一线,通过资源整合与协同联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裁决、一键式执行”的全流程服务。

  长期以来,海事纠纷当事人常面临程序衔接不畅、需在多个机构间往返奔波等困境。针对此类痛点,“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通过将仲裁服务直接嵌入海事管理一线,实现了海事纠纷调处与仲裁程序的无缝对接。当事人无需在行政机关与仲裁机构之间“多头跑”,即可在港口前沿完成从咨询、调解到仲裁审理、文书送达的全流程,极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便捷性与整体效率,精准对接了市场主体对高效、专业解纷服务的迫切需求。

  对于海上交通事故类纠纷,实行“行政调解前置”,调解成功的案件可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驻地仲裁庭审理后快速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文书;调解未果或非事故类纠纷,则可直接通过“仲裁直达通道”进入仲裁程序,实现就地审理,显著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

  “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不仅是服务平台的创新,更是制度规则的探索。它锚定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的战略定位,致力于通过实践积累,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为提升我国海事仲裁的国际公信力、输出海事解纷的“中国标准”提供宝贵的基层样本。

  未来,双方将继续深化在人员能力共建与配套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合作,全力保障这一创新机制高效顺畅运行。通过高效化解每一件海事纠纷、不断提炼和固化实践经验,“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将致力于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使之真正成长为航运界信赖的纠纷解决“首选之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注入稳定的法治动能。

  全媒记者 马榕蔚 通讯员 赵浩然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