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从平潭海事局获悉,该局联合区财政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潭监管支局等三部门共同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海贝通·航运贷”政银企数智化协同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政银企数智化协同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业务,为航运业等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助力平潭航运企业稳步发展。
据介绍,“海贝通·航运贷”业务在区内银行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业务对象为实验区内从事航运业的企业法人。申请业务的企业法人需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依据海事部门的安全评级体系,安全评级为A级、B级、C级、D级的航运企业可申请该业务。安全评级是银行授信的参考条件之一,其他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经办银行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用途应用于船舶运营、资产购置、技术升级等航运业合规需求,不得以贷还贷,不得用于其他投资领域。对于未用于航运业合规需求的,一经发现,相关单位将取消享受的优惠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所有企业的贷款用途监管标准一致,不因企业评级差异而放宽监管要求。
据了解,实验区财金局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作为“海贝通·航运贷”贴息资金。自方案执行之日起,对安全评级为A级、B级、C级且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航运企业,在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个百分点的贴息,单笔贷款贴息金额不超过5万元,财政贴息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同一家企业不重复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全媒记者 王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