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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正式成为连云港(601008)第二大股东

  6月30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持有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证券代码601008)18%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系统内过户至上港集团,上港集团成为港口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标志着连云港港引进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在资本层面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加强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联运合作与联动发展,鼓励各港口集团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强化合作,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2021年10月,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在连云港港调研,要求连云港融入长三角发展、做足陇海线文章,主动加强对接、深化共建共享,对港口集装箱加快发展提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智能化水平等指示。2021年12月,上港集团和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港持续推进以业务为先导、以资本为纽带、以科技为手段、以人才为支撑的全方位合作。

  为响应国家、省、市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两港于2024年8月28日签署协议,拟由连云港港口集团向上港集团转让所持有的“连云港”22331.4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连云港”总股本的18%。此后,经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一系列审查审批,上交所于2025年6月24日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对该项股份转让行为的合规性予以认可;同日,转让双方向中登公司提交过户申请,最终于6月30日完成过户。

  股份过户后,连云港港的法人治理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国际枢纽海港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后续伴随着两港全面合作的持续深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望迈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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