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新办就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动信用评价全覆盖,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已建立了970多万个经营业户、3200多万名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将努力实现信用信息高效归集、高频共享、高速分析,逐步做到“一地可查全国、异地实时共享”。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介绍,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探索,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形成了覆盖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通用航空企业、快递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的高低,交通运输部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守信激励优惠待遇、“信用+”应用场景等纳入分级分类监管。
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部推动建立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各市区之间信用评价互认共享机制,选取公路建设、大件运输、内河航运等多个场景,推进信用协同管理、信用评价互认共享,效果显著。
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是做好信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已累计归集交通信用信息35.7亿条,向社会提供5900多万条备查信息,支撑各级主管部门更好掌握公路水路经营主体异地经营执业情况。交通运输部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总对总”共享通道,加强了信息数据的有效交换,编制印发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条目和规范,明确界定了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和数据共享标准。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全面升级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按照要求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需求回流到基层,打破信息“烟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