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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航运业绿色低碳发展 浙江宁波出台港口岸电奖补办法

  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6月7日电(记者林光耀)为进一步减少靠港船舶污染排放,提高港口船舶岸电使用,浙江宁波发布《宁波市港口岸电奖补办法》。该办法将于6月10日起正式施行,是浙江省内首个市域港口岸电建设使用奖补办法。其中,岸电使用方面的奖补可使靠港船舶用电价格不高于0.3元/千瓦时。

  港口岸电,指将岸上电力提供到靠港船舶使用的整体设备上,以替代船上自带的燃油辅机,满足船上生产作业、生活设施等电气设备的用电需求,减少噪音和环境污染。过去,船舶靠港期间主要利用燃油发电满足船上的通讯、照明、生活等电力需求,这也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宁波市交通港航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通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安排7000余万元财政资金对港口岸电建设改造以及岸电使用实施奖补,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该办法规定,港口向船方收取岸电费用不高于0.3元/千瓦时的,港口可以申领高压岸电首次连船奖励1万元/艘,以及岸电系统年供船电量分档奖励。对高压岸电设施年使用电量小于20万千瓦时,奖励0.8元/千瓦时;年使用电量大于20万千瓦时部分,奖励1元/千瓦时。

  推广船舶使用岸电可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具有良好的生态环保效益。据预测,通过岸电设施的不断完善和政府服务监管的不断强化,2025年宁波市岸电使用量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十四五”期间岸电总使用量预计超过1500万度,替代燃油约2800吨,实现减碳约7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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