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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坚持交通用海适度优先

  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实施奠定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推进广西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坚持交通用海(水)适度优先,优化水上交通安全基础环境;聚焦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统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防洪与航运发展,合理规划交通(航路)、渔业、风电、旅游等涉水业态发展布局;优化通航功能水域规划,科学论证港口码头、枢纽船闸、航道、锚地等项目建设规模与水域通航能力的适应性,合理推进水运工程建设。

  根据《意见》,到2035年,广西将建成责任体系健全、法规规范完备、基础设施齐全、管理服务高效、行业有序发展、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的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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