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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事局启动“送法给第一责任人”系列活动

  为深入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6月8日,扬州海事局执法人员深入码头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贯,正式启动“送法给第一责任人”系列活动。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组织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扬州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等6家涉水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题的座谈会。会上宣贯《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七项职责,带领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三个责任”相关规定及往年汛期水上交通事故经验教训。随后执法人员结合广陵港区实际特点,围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内河船舶配员专项整治、船舶污染防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进江海船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宣贯相关政策法规,与企业相关负责人交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当天下午,在和畅洲北汊的锚泊船集中水域,执法人员登上待港船舶,指导船员操作使用“船e行”水污染物和船舶岸电模块,在AIS设备输入航行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耐心细致的态度宣贯《长江保护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获得了船民群众的连连点赞。

  据统计,本次普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覆盖企业6家、船舶7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30余人次,进一步筑牢了广陵港区水上从业人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了“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陆续走进江都、六圩、仪征等港区开展“送法给第一责任人”活动,走上码头船头、去到船民中间,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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