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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外国企业超亿元官司打到宁波海事法院 海事法官运用中外法律释法说理终调和

  日前,在宁波海事法院精通国内外法律的博士法官不懈努力下,一起纠纷双方均为外国当事人,涉及数额达1.6亿元人民币,且案件事实发生在境外的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终被调结,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调协议。

  据了解,这起纠纷的原告纳桑海运控股活动公司,注册地为爱尔兰,被告诺斯维尔航海公司,注册地为马绍尔群岛。2008年5月15日,德国北方银行与被告等七个贷款人签订了《贷款协议》,约定由德国北方银行向贷款人提供金额为418441800美元的贷款授信,分为四期,偿还借款人为建造和购买若干船舶所融资的款项,包括后来被命名为“Cape Northville”轮的涉案船舶。

  2010年5月19曰,被告与德国北方银行签署了第一优先权抵押协议,将“Cape Northville”轮抵押给德国北方银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作为上述贷款协议的担保。后該银行将贷款协议以及第一优先抵押权协议转让给了纳桑海运控股活动公司。

  因被告未能如期履约,原告于2020年5月20日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被告停泊在舟山港的“Cape Northville”轮,办案法官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宁波舟山港港口作业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得知“CAPE NORTHVILLE”轮正在靠泊六横岛码头等待卸货,拟次日早上离港时信息后,立即赶往卸货码头,为防止新冠病毒输入性传播,法官委托该外轮的船舶代理代为送达扣船文书、送达回证、扣船笔录,并向舟山边检和舟山海事局送达了扣船文书。

  为感谢法官高效扣船,第二天,申请人委托代理律师专程从上海赶到宁波,向宁波海事法院干警当面致谢:非常感谢合议庭的高效和专业工作。扣船非常紧急,而且还是在疫情期间,当之无愧的‘中国速度’,令外方当事人非常感动。船舶当天下午进港,第二天上午就被扣押,体现了中国法院的高效专业,外方当事人表示,后续的诉讼也会选择在宁波海事法院进行,相信中国法院,相信宁波海事法院,为宁波海事法院点赞。

  2020年6月11日,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计2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亿元),并且原告有权从“Cape Northville”轮的拍卖所得款项中优先受偿。

  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后,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加上船舶被扣押后不能生产,被告方为了减少损失,最后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并提出撤诉申请。目前,被告方已经履行完毕,被扣船舶已解除扣押回国。

  据办案法官介绍,按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原告方有权向全球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而原告方经过广泛了解后,认为中国宁波海事法院办理过的涉外案件是最多最公正和透明的,所以自愿选择到该院诉讼。从中印证了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与公信力在日益提升。

  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王瞬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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