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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联合推动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

  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的通知》, 推动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船舶污染物转移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

  通知要求,一是要精准督促指导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注册应用船舶污染源物联合监管与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录入数据,形成闭环管理。二要建立市级层面交通、住建、城市环卫、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三是要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及时推送和录入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信息,为闭环监管提供真实准确数据。四是要强化跟踪督导,省交通运输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每半月通报系统信息录入情况,并采取措施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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