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福建漳州出台措施促进航运物流业健康发展

  近日,福建漳州市出台《漳州市进一步促进货运企业及航运业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和《漳州市鼓励网络货运平台发展三条措施》,为漳州市公路、水路规模以上货物运输企业推出具体优惠政策,营造更有竞争力的物流运输发展环境,促进漳州市物流运输健康稳定发展。

  针对航运业,《若干措施》提到,引导扩大港口吞吐量,对漳州市港口较上一年度业务增量部分,以及漳州辖区港口进出货物,经漳州或厦门铁路站点进行集装箱转运的业务,给予奖励。鼓励港口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对漳州市港口航运企业,开展主营业务满一周年的,按年营业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漳州市航运企业,新建或从市域外购买航运船舶(不含沙船),每载重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并给予贷款利率补贴。同时,自有经营运力(不含沙船)每新增5万载重吨,奖励70万元;新突破10万载重吨,额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奖励总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