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 一百六十七地试点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要求各地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管、总结典型经验,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共确定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其中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

  《通知》要求,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