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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交通运输部部署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

  9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围绕坚持事故隐患零容忍、全面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突出安全管理重点、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等5方面部署了15条具体举措。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参建单位切实树立把事故隐患当作事故对待的理念,切实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处、查实一处、登记一处、治理一处、销号一处。加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科学辨识、逐项评估、严格管控。积极推行工程项目“零死亡”平安工地建设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不断提升工程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指出,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不断强化平安工地建设责任落实,加强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督导,丰富督导方式,创新督导手段,提高督导实效。同时,针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通知》从加强源头管理、使用管理、审核把关等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突出安全管理重点。高大桥墩(柱、塔)、不良地质区段的隧道和高边坡工程、外海孤岛等关键工程或部位,开挖与支护作业、水下爆破施工等施工作业环节,要作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加强安全管理,重点考核评价。要加大施工现场严防严控力度,严禁冒险施工、违章作业,坚决堵住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漏洞。突出红线问题治理,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突出重点时段和特殊环境,加强安全风险预防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通知》强调,切实明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一放了之”;切实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留死角;精准精细加强安全监管,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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