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诸暨公路和内河航运,开启“一证”通行新时代!

  9月份起,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 (上海市、浙江、江苏、安徽省)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所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运)、道路运输证(客、货运)、内河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6本证照,正式纳入了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首批互认的电子证照范围,这标志着诸暨公路和内河航运开启了“一证”通行长三角的新时代。

  随着长三角地区协同一体化发展脚步的加快,实现长三角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是长三角交通一体化的先手棋。近年来,通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改革实践,长三角“一市三省”交通运输主管及政务服务部门,经本省(市)政府认可,依法出具的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现了共享、互认。

  据悉,首批纳入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范围的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

  目前,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可通过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电子政务APP进行电子证照的申领、亮证及备查。为提供现场核验便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对上述APP显示的有效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予以认可,不再要求查验纸质证照。

  今后,长三角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实现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实电子证照真伪,为跨省(市)查询提供便利。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要素存在疑问时,可以结合查验身份证、电子身份认证等方式予以判定。

  接下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优化电子证照技术标准,加快数据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的细化,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制发归集标准的统一,提升归集数量和质量。同时,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广大经营业主普及电子证照知识,鼓励行业的从业企业、人员统一使用电子证照,为推进长三角交通运输一体化先行先试。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