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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区水运扶持政策落地 8家航运企业将获超112万元的补贴

  8月21日,据悉,武汉开发区港口物流园的8家航运企业根据该区出台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关于促进一类口岸扩大开放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实施办法,将获得超过112万元的补贴扶持。

  《细则》实施办法明确对港口航线、集装箱装卸作业费、集装箱重箱三个方面给予补贴扶持。在港口航线方面,开通由武汉开发区港口始发至上海洋山港、外高桥港的点对点直达班轮,中途不停靠其他港口装卸货物,且每周航班量在1班以上(含1班)的航运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航次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开通由武汉开发区港口始发至江苏太仓港、上海洋山港、外高桥港以及宜昌、重庆的非直达班轮,中间可停靠其他港口装卸货物的航运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4万元/航次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开通由武汉开发区港口始发至日本、韩国、新加坡及东盟四国等近洋国家(地区)直航航线的航运企业,最高可给予30万元/航次的补贴。

  在武汉开发区从事内外贸集装箱装卸作业的港口企业,将按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量获得50元/标准箱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装卸集装箱重箱的货代企业将按航线航班订舱量获得100元/标准箱/重箱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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