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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为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海事司法的公信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共同维护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秩序,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8月13日上午,沪上两家海事领域的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局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三项合作机制,包括完善互动交流机制、深化协助配合机制和完善优势互补机制。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重点强化在重要信息通报、协助扣/放船舶和非诉强制执行、协助拍卖船舶、完善非诉行政执行协调等业务领域的配合,共同推动完善办案流程规范,提升审查审判质效和海事司法、执法水平。

  此次《合作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建立良性的互动合作关系,包括互为专业咨询机制,针对各自涉及领域的专业问题,双方可以提供、推荐相关专家接受咨询,或者出具专家书面意见;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涉及水上交通海事事故、清污作业、海难救助等案件时,可以邀请海事局派员参与调解,形成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合力优势,促进海事纠纷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得到妥善解决;建立业务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确定双方互为对方的实习培训基地等。

  一直以来,海事法院与海事局的日常工作联系非常紧密,在船舶扣押、海上事故调查、海事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专业领域的互补需求。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对双方需要协作配合的实务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规范,畅通了双方协作配合的渠道,建立了长期协作配合的机制,有利于两家单位今后更好地协作配合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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