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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减证明 “减证便民”惠民生
——上海海事局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主题: “告知承诺”减证明 “减证便民”惠民生

——上海海事局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时间: 2020年07月21日上午 09:30

嘉宾: 上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跃华

简介: 2019年5月14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就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天津等13个省(市)和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出台《交通运输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上海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单位。上海海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试点工作要求,主动认真落实,制定《上海海事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海事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20-07-21 09:31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上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跃华为我们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您好!肖局长,欢迎您!

【肖跃华】 2020-07-21 09:3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参加这次在线访谈,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

【主持人】 2020-07-21 09:32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减少证明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上海海事局自2019年5月起,承担了交通运输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首先想请问肖局长,上海海事局是基于一个怎样的认识来推动这项工作的?

【肖跃华】 2020-07-21 09:33

中央有部署,部里有要求,我们有行动。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认识:

第一,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切实举措。《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目的是为了转变监管方式,切实减少繁琐证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信用监管,使办证办事更加方便,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第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李克强总理多次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明确提出一系列工作要求,强调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是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的有效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局锐意探索创新、敢于攻坚克难的必然要求。

第三,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融入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份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要勇挑最重担子、敢啃最难啃的骨头,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今年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上海作为国内最早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城市,早在1999年就在对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部分发达国家(地区)的审批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和经验借鉴的基础上,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的改革试点。2018年,上海市出台政府规章——《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告知承诺制度的推行获得李克强总理的高度评价,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相对人对于我局出台便捷灵活的海事业务审批制度的需求愈发迫切。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海事治理是城市治理的一部分,我局只有以成为交通运输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为契机,更好地服务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优化上海营商环境,才能用一流的海事服务融入上海全球卓越城市建设。

【主持人】 2020-07-21 09:44

看得出来,上海海事局是以一种高站位意识和高定位自觉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告知承诺”大家可能并不陌生,顾名思义一个告知一个承诺,但具体的制度可能广大企业群众还不是特别清楚。我们知道上海海事局特地出台了《上海海事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能不能请肖局长介绍下《办法》里具体的制度是怎样?

【肖跃华】 2020-07-21 09:45

《办法》的组成主要有一个正文、两个附件。正文部分明确了两个“定义”。明确“告知承诺”是指上海海事局及其分支海事局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上海海事局及其分支海事局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明确“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上海海事局或者其分支海事局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这两个定义都是基于司法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而定的。另外,我们结合《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海事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较差(C)或差(D)的这种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排除在适用对象外。

附件《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清单》可以说是我们《办法》的灵魂,我们从1.0版逐渐升级,现在施行的应该是4.0版。这里面我们主要结合权责清单和服务指南,以更快更方便群众和企业为导向,选择年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是70项,针对基层反馈的部分法人申请人,特别是大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予以适用“告知承诺”。通俗点讲,就是办理这70项业务,针对清单中列明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告知承诺书》代替,能够解决“证明难”、“证明繁”的问题。

【主持人】 2020-07-21 09:53

告知承诺制不是一诺了之,也不是轻诺寡信,特别考验的是我们行政机关的能力,这对我们的海事监管也是一个新的挑战。那咱们上海海事局针对这些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哪些配套的制度来加以衔接,确保能够监管到位呢?

【肖跃华】 2020-07-21 09:54

我们上海海事局确立了“双核查”“双惩戒”和“双公开”监管新模式,为告知承诺制度保驾护航。

一是采取“双核查”举措,兼顾高效与平稳。局及各分支局通过“线上线下”的双核查方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线上核查,主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核查营业执照信息,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改革叠加效应;线下核查即现场核查等,是线上核查的有效补充,也是试点阶段控制风险的主要有效手段。针对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其他资质证明类文件,明确具体的抽查比例,对风险较低可控性较高的抽查比例设定为5%,对风险较高可控性较低的抽查比例设定为100%,其间根据具体情况还设有10%、20%和50%等档次比例。其后在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方面,对被列入海事信用等级AA级、A级和B级单位,又分别在上述一般抽查比例基础上按照10%、30%和60%比例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是采取“双惩戒”举措,兼顾防范与监管。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治理模式,通过“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双惩戒”即虚假承诺者,既会被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也会面临公开失信记录,纳入失信黑名单等管理,从而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促使告知承诺的信用标识成为行政审批的重要识别码,不断推动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约束机制。

三是采取“双公开”举措,兼顾自愿与公平。立足进一步形成政企、政民互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证明事项申请人告知承诺公示制度。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社会广泛关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如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以及船舶登记相关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电子触摸屏以及门户网站等,将申请人的告知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另一方面,对于非前述事项,申请人可以选择公开或不公开。推动承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申请人承诺信用力,增加不实承诺的成本,及时防范不实承诺造成的第三方合法权益损害。

【主持人】 2020-07-21 10:03

和原有的审批方式相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什么特点?对优化营商环境有什么作用?

【肖跃华】 2020-07-21 10:04

告知承诺的管理方式跟原来相比差异很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的运行机制。按照原有的审批方式,在申请时需提交一大堆材料,我们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缺材料则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补正后再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如果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的管理模式,原需要提交的部分材料不再需要事先提交,只要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就可以直接进入审批程序,省却了补正程序,减少了流转时间。另外,通过承诺的方式,证明有没有行政相对人说了算,只要告知承诺书签字,我们就本着信任的原则视同你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定程度上也有效改变行政机关朝南坐、说了算的情况,以更好地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更好地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以前,大家常常批评“重审批轻监管”“只批不管”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存在,有些行政审批我们批了以后不管,或者有些是在管,但管得太晚了,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所以我们考虑,要通过实行告知承诺,把监管的力量加强。过去我们忙于审批,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审批都忙不过来,无法加强监管,因此,我们要把从事审批的人员从审批当中解放出来,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减少事前的把关,这也是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的一种倒逼。

第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信用意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信用经济,要怎样建立起来?告知承诺管理核心就是以信用为基础,它体现在哪里呢?一是告知承诺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申请人必须信用比较好,如果申请人信用不良,即使其申请告知承诺,我们也不会允许,所以要申请告知承诺必须信誉度比较好。二是告知承诺是以行政相对人签字为担保,即行政相对人用自己的信誉做担保,会按照承诺去做,明确如果达不到承诺要承担什么责任。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对于我们营商环境最大的好处是保证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因为企业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比原先我们天天盯在后面的管理效果会更好。

【主持人】 2020-07-21 10:14

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告知承诺制度实施以后会切身感受到什么变化?肖局长能否给我们举几个实例?

【肖跃华】 2020-07-21 10:15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行政机关无时无刻不在面临新时代的考题,这次关于告知承诺,党中央、国务院是命题人,交通运输部包括上海海事局在内都是答题人,答得好不好关键要看阅卷人——企业与群众满不满意,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部署指导使我局上下高度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放管服”改革的认识,迅速制定、落实事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取得了辖区企业与群众的广泛好评,极大的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与海事美誉度。我举几个具体例子大家感受一下:

上海嘉定区曾先生的公司专门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他从嘉定区驱车近40多公里,来到上海闵行海事局政务大厅递交申请材料,但是未携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书原件。试点工作实施以前,按照传统行政审批方式,曾先生必须提供原件,而且需驱车往返90多公里,耗时两三个小时,如当天未能补上该项材料,也会延误受理及后续审批的时间。曾先生为难之际,经海事受理人员告知并审核后,确定其符合告知承诺当场受理条件,曾先生感慨“无论从时间成本、交通成本还是经济成本看,都是实实在在让老百姓得实惠。用材料的减法换取服务的加法,给群众获得感充值加油”。所以告知承诺制的实施,给老百姓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省钱。

第二个例子,某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一艘24112总吨远洋航线干货船办理变更登记时,采取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形式,解决了企业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的原件携带困难的问题。由于我们局政务中心前期的大力宣传和解释,公司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服务举措有充分了解,告知承诺后,不仅节省了公司人力物力,节约了时间成本2个工作日左右,也节省了船期损失约1万美金/天。

另外,去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我们局召集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等15家船舶代理公司召开了《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宣贯会。适用告知承诺后,平均每艘船舶的通关时间缩短了2/3,船期损失节省了2000元/天。

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施行告知承诺制最大的感受就是“省心省钱省时间”。

经过调研统计分析,以承诺书代替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等证明材料,预计每年为企业、船员节省人力成本800多万元,节省工期、船期及其他经济成本近3000万元,节省工时32万多小时。数字背后印证了航运经济发展效益,也部分提升了上海港的航运周转率和服务能力,取得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主持人】 2020-07-21 10:26

可以说,告知承诺制是我们改革释放的一项重大红利,老百姓确实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大家知道今年是一个不寻常的庚子年,新冠肺炎的肆虐给我们各行各业都按下了“暂停键”。请问肖局长,我们上海海事局在今年这样一个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告知承诺制有没有新的举措来促进企业复产复工呢?

【肖跃华】 2020-07-21 10:27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上海海事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特殊时期应有的特殊精神状态和特殊担当作为,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在深化改革开放中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优化复产复工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海事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疫情的侵袭让企业被迫按下了“暂停键”,而繁琐的证明更是一层叠加的桎梏。为最大化便利企业尽快按下“加速键”,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在原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基础上,直接免除企业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的义务,无需再针对该项证明材料提交《告知承诺书》,由受理人员直接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验,减少了人员的奔波,也直接减少了人员的接触和交叉感染,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疫情传播的风险。

【主持人】 2020-07-21 10:33

网友“奔流不息”问,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我们到上海海事局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业务,公司营业执照可以不带吗?

【肖跃华】 2020-07-21 10:34

感谢这位网友对上海海事工作的关心。疫情防控常态化已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考量。只要您办理的业务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公司营业执照可以不用携带,仅需向受理人员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理人员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验您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

【主持人】 2020-07-21 10:35

网友“建华号”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模板,在哪里可以看到。

【肖跃华】 2020-07-21 10:35

感谢这位网友对上海海事工作的关心。办事群众企业在办理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业务时,可以通过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上海海事局及其分支海事局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主持人】 2020-07-21 10:36

很欣慰,我们交通行业的各个部门都在为今年的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做努力,相信我们只要万众一心一定会拨云见日。围绕着疫情防控这个基旋律,各项发展战略的主旋律也要同时唱响。请问肖局长,告知承诺制工作今后有哪些安排?

【肖跃华】 2020-07-21 10:36

据悉,近期司法部正在就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研究。我们上海海事局将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因势而为积极作为,提供上海智慧和上海样本,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做贡献。

【主持人】 2020-07-21 10:37

非常感谢肖局长的解答。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减证便民”工作能取得更大成就!感谢广大网友,我们下次再见!

【肖跃华】 2020-07-21 10:37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对上海海事工作的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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