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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港总体规划(2035年)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4月2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获悉,交通运输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合肥港总体规划(修订)》(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合肥港发展与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依据,自本批复之日起,建设港口设施必须符合《规划》。

  批复显示,合肥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和区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合肥市城市建设和沿河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是以集装箱、散货、件杂货运输为主,兼有旅游客运的综合性港口。

  批复明确,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规划,规划港口岸线35.97千米,已开发利用8.57千米。同意将合肥港划分为南淝河、江淮运河、丰乐河、白石天河、兆西河、裕溪河、环湖7个港区,其中,南淝河港区是以集装箱、散货、件杂货、石油化工品为主的综合性港区,主要为合肥市东部片区发展服务;江淮运河港区是以集装箱、散货、件杂货、商品汽车滚装为主的综合性港区,主要为合肥市及皖西北等地区发展服务;兆西河港区以散货、件杂货、石油化工品为主,主要为庐江高新区龙桥板块以及重点乡镇发展服务;裕溪河港区以散货、件杂货、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巢湖市产业园区发展服务;丰乐河港区、白石天河港区以散货、件杂货运输为主,主要为沿河产业园区和重点乡镇发展服务;环湖港区以散货和旅游客运服务为主,主要为环巢湖旅游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服务。

  此外,据批复,同意《规划》提出的有关港口、锚地规划布置方案。原则同意《规划》对到港船型的分析和预测,具体船型在港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进一步论证确定。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公路、铁路等集疏运通道的规划方案,各集疏运通道的具体建设标准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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