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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支持本地炼厂低硫燃料油产能加速释放

  4月2日,随着“浙海油3”轮在大鼎油储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卸货完毕,由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代理出口的中海油舟山石化生产的4万吨低硫燃料油完成出口入仓。据悉,中海油宁波大榭石化、中海油舟山石化与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期出口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扩大低硫燃料油出口规模,这意味着舟山本地炼厂低硫燃料油产能加速释放。

  浙江自贸区另一民企炼厂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也是燃料油出口成绩斐然,继2月25日完成首票2000吨燃料油出口业务后,至今完成燃料油出口2.5万吨,4月还将陆续在舟山及周边口岸完成燃料油出口逾8万吨。

  继3月18日由中海油舟山石化主导的浙江省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完成后,为加快建设船用低硫燃料油生产基地建设,浙江自贸区管委会、舟山港综保区管委会与舟山本地炼厂、油品代理出口商、保税船加油企业密切联系,积极引导炼厂布局低硫燃料油产能,协助各方创新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形成本地炼厂生产、本地市场供应的具有舟山特色的低硫燃料油供应链,也为舟山打造东北亚燃料油加注中心提供了低硫燃料油资源保障。今年2-3月,除本地炼厂外,中石化镇海、上海、金陵石化,中石油辽河、辽阳、锦西石化等国内各大炼厂经舟山口岸出口燃料油共计18.5万吨。

  国内炼厂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为浙江自贸区保税船燃加注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以往保税燃料油的来源是从新加坡、韩国等地进口,进入保税仓库;或者国内炼厂开展加工贸易的成品燃料油,出口至出口监管仓库,再结转至保税仓库供船。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能显著降低国内燃料油炼化企业成本,释放国内低硫燃料油产能,助力国产船用燃料油抢占国际市场。对于保税供油企业来说,丰富了供船保税油品的来源,增加了选择的渠道,对于国内炼厂,则丰富了成品结构,增加了销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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