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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部门开展“春风行动” 助推航运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武汉3月28日电 (谢军 袁毅 徐金波)长江海事局近期发出通告,将在辖区大力组织开展以“初心、暖心、精心”为基本要求和主要内涵的“春风行动”,积极落实“升级版”的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帮助船员和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复能,全力为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和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新冠肺炎疫情给长江航运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船员无法返岗,船舶停航停渡,航运企业经营停滞。长江海事局坚决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不忘服务船员、服务航运企业的“初心”,及时开展以落实“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政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复能。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介绍:“此次推出的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是对去年相关举措的“升级”,我们结合‘春风行动’,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践行“三心”(初心、暖心、精心),助力船员和航运企业渡过难关,助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长江海事局于2019年4月20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的公告》(4个方面,20项举措,简称“420”),得到了行政相对人高度评价和社会广泛关注。此次该局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颁布实施以及推进美丽长江建设的深化要求,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形势、新变化,从切实规范有形之手营造公平公正的依法治理环境、切实拆除隐形之门营造透明高效的海事政务环境、切实凝聚发展合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航运市场环境、切实推崇为民至上营造健全优质的公共服务环境4个方面制定了80项细化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举措的针对性。

  船舶污染防治、海事政务服务、现场监督检查、税费减免落实、口岸监督管理、船员培训考试、船舶航行保障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举措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对复工复产企业申办业务“加速办”,对船公司、船舶、船员证书“延期办”或“先办后补”,对新建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直接办”。

  实施海事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加快推进网上海事行政审批服务,2020年实现海事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90%。

  推动宜宾至安徽区段9月底前基本完成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等接收设施建设;引导江津、宜昌、岳阳、武汉、九江、芜湖等13个区段全区域实现船舶生活污水免费接收;开发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严格执行《长江海事局关于规范在航船舶登临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规范执法人员检查行为,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减轻行政相对人迎检负担。

  严格落实港口建设费减免相关政策,减轻水运企业负担;推行多元化缴费方式,实现扫码便捷支付;扩大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范围,为相对人缴费提供便利。

  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推进船舶通关“一站式作业”,实现“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推进交通运输工具“单一窗口”申报应用率达到100%,简化和规范国际航行船舶单证,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不见面审批”等。

  此外,该局还紧密围绕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依法查处超载运输、配员不足、违法排污、破坏航道、逃缴规费等严重扰乱航运市场秩序的水上违法行为,持续为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航运企业高质量发展释放新动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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