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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发布

  中新网宁波3月24日电(记者 方堃)24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发布《宁波市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宁波全市域、全领域、全方位、高质量融入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交通互联、产业协同、要素共享、环境互保、社保互联等格局进一步形成,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基本建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行动计划》的“蓝图”显示,到2025年,该市都市圈同城化水平显著提高,宁波都市圈建设成效明显,融入上海都市圈、共建世界级城市群效果显现;承接上海非核心功能转移成效明显,长三角区域产业链深度融合格局形成,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基本建立,争取引进10家高校创新研究院(或分校),建成10个左右高能级创新平台。

  交通互联互通格局进一步形成,沪嘉甬铁路、沪甬、甬台温福高铁等重大项目取得进展,海港、空港区域辐射作用日益增强,实现宁波与上海的“1小时交通圈”。

  民生共建共享取得显著成效,引进10家以上高端医疗机构,文旅人才等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一体化带给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联防共保格局形成,环保协同监管体制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信息、金融等领域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进一步完善。

  《行动计划》提出,到2035年,宁波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实现更高水平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实现更高质量共建共享,生态发展、对外开放、市场环境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沪甬合作更加深入紧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地位作用更加凸显。

  宁波提出,将优化调整宁波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宁波市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宁波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事项和重大项目,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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