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两个责任”,省厅在部署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近日印发通知对推进专项行动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一是落责任。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督促从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建立红线问题自查、检查工作机制和红线问题动态台账,并对整改完毕的红线问题实行“回头看”,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红线问题逐渐减少,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
二是强实效。各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红线行动工作的布置和检查落实,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的红线问题及整改情况,实施重点监管。针对性提出治理措施,实现对工程质量安全精准“把脉”,做到“底数清”“红线准”“措施硬”。
三是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行业间指导,层层落实,深化协作联动,畅通信息共享,施行信息季度报送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重宣传。做好宣传报道,做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曝光,大力营造我省开展红线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