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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特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11月11日,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或公司)发布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告说,为进一步进一步拓展中远海特融资渠道,降低整体融资成本,经公司前期深入研究,拟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为公司部分在建船舶的建造款进行融资安排。现经公司综合评选,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简称“交银租赁”)及工银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简称“工银租赁”)开展相关在建船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简称“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60亿元,租赁期为10年。公司以船舶租金的形式,按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在租赁到期后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公告指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11月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简称“船厂”)签订了五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的建造合同,合同单船船价为23,26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16,3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项目的五艘船均已开工建造,其中一号船“中远海运卓越”轮已于2019年9月接船交付使用,其余四艘船舶(船厂编号为“N1002-N1005”)按计划将在2019-2020年完成交付。

  经过对与融资租赁相关会计、财税、法律等政策的认真研究,公司认为当前在造的N1002-N1005四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可适用于融资租赁,且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计划单船的融资租赁比例为船款的70%,四艘船舶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租赁期为10年。公司以船舶租金的形式,按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在租赁到期后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公司拟以直租模式(由出租人先拥有资产再租赁给承租人,不同于售后回租)开展融资租赁,相关船舶由租赁公司出资完成投建,再租赁给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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