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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对海域使用项目进行抽查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决定自10月23日开始,对唐山市、秦皇岛市和沧州市2019年7月前省级批准的海域使用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监管。

  本次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从河北省海域使用项目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5%以上比例随机抽取了“通用码头起步工程”“京唐港第五港池液体化工仓储区(填海造地)”“唐山国际旅游岛大青河口东侧城镇用海区房地产项目”等21个用海项目。

  检查组将分为三组分赴唐山市曹妃甸区、京唐港区、“唐山三岛”,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和沧州渤海新区,针对是否按照审批内容使用海域进行全面检查。抽查检查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并记录抽查全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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