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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为物流新业态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9月9日,网络货运发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就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6日联合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进行解读与交流。《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制定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高效物流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旨在规范网络货运经营,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秩序,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办法》共4章30条,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提高服务角度出发,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信息记录保存及运单数据传输、税收缴纳、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安全、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有关管理工作职责,以及税务部门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职责;建立了网络货运运行监测管理制度及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

  此次座谈会由中国交通报社主办,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部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网络货运政策进行了解读,天津运友物流、江苏诺得物流、河南脱颖实业、陕西榆林货达物流、快狗打车、北京中交兴路等企业代表分享了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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