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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跨入自贸时代 山东海事推行“单一窗口”“减证便民”改革

  自2019年9月1日起,山东口岸全面推行“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八项“减政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便利通关新模式,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

  此次推行的“单一窗口”八项“减证便民”服务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减免船舶适航、检验证书申请材料,申请人已通过“单一窗口”系统网上填写表格申报的,免于提交船舶适航、检验证书(含电子文本);二是减免船员证书申请材料,申请人已通过“单一窗口”系统网上填写表格申报的,免于提交船员证书(含电子文本);三是减免危险货物申请材料,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已通过危险货物申报系统完成申报的,免于提交危险货物申报单、舱单(清单或积载图)以及相关证书、文书(含电子文本);四是减免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申请材料;五是减免出口岸部分申请材料。船舶在办理出口岸审批时,如船舶概况表、船员名单、旅客名单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于再重复提交,本港无装货者也免于提交货物申报单,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免于提交《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含电子文本);六是实行国际班轮诚信申报模式,针对国际班轮(包括中韩客货班轮、集装箱班轮)进出口岸频繁,如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未发生变动,实行诚信申报模式,一次提交《告知承诺书》,长期有效,无需再每次提交;七是推行申报全面无纸化,申请材料已通过“单一窗口”系统网上填写表格申报或上传电子文本的,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及纸质复印件;八是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因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单一窗口”系统办理船舶进出口岸业务的,申请人仍可通过纸质申报方式,参照上述电子申报有关要求办理,海事政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避免对船期造成不当延误。

  同时,山东海事局配套制定三项保障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核查、源头管理和联合惩戒,实现在“减手续、轻审批”的同时“监管不缺位、效能更提升”,确保“减证便民”服务举措真正落地和“单一窗口”便捷高效、规范有序。

  背景材料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最多跑一次”、申报“无纸化”,提升山东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改善山东口岸营商环境,2019年8月30日,山东海事局向社会发布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山东口岸全面推行“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八项“减政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便利通关新模式。

  山东省经济基础雄厚、港航经济发达,外贸依存度较高,现有一类海港口岸12个,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近十年外贸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10%。2018年,山东外贸货物吞吐量超7亿吨,占货物总量的58%;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达4.2万艘次,平均每天有116艘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多年来,山东海事局始终注重主动融入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坚持立足海事法定职能和专业优势,不断转变管理与服务理念,创新优化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青岛国际一流港口建设,努力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2018年10月份,山东口岸范围内,船方或代理企业正式开始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相较以往的纸质申报、现场办理模式,船方或代理企业少跑了腿、减轻了负担、提高了效率,但是每次申报船方或代理企业还需上传至少数十页的船舶、船员证书扫描资料,极为不便,一些国际班轮进出口岸频繁、负担更重。2018年11月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山东海事局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导向,决定在青岛口岸试点推行“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减政便民”改革,经评估后对部分船舶适航、检验证书、船员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减免,受到船方和代理企业的好评。2019年6月份,山东海事局在总结青岛口岸“减政便民”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海事政务办理类项目履职标准》和《“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船舶)系统海事业务审批应用手册》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借鉴告知承诺制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减政便民”服务举措,推行便利通关新模式,船方或代理企业仅需通过“单一窗口”系统在网上申报规定的基础数据,再上传一份《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无需再扫描上传大量船舶、船员证书资料。8月21日,山东海事局组织召开了青岛口岸船舶代理企业“单一窗口”船舶进出口岸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海事部门拟推行的“单一窗口”“减证便民”服务举措,得到了船舶代理企业的高度认可,认为海事部门制定的“减证便民”服务举措内容实、含金量高、力度大、动作快,将给港航企业大幅减负提效,是当前形势下海事部门送给港航企业的一个“大蛋糕”,同时也对海事部门勇于自我加压,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做法点赞,并表态下步将根据海事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认真履行好代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山东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自贸试验区,最核心的生命力就是“制度创新”,我国12个自贸试验区设立近6年来,累计形成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切实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制度创新”的重要平台。制定“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减证便民”八项服务举措,推行海事便利通关新模式,是山东海事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主动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推动制度创新、高质量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山东口岸营商环境、助力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山东海事局将紧紧抓住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机遇,始终坚持“两个率先”发展战略,继续加强探索、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深化“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敢涉“深水区”,勇闯“无人区”,不搞“拿来主义”,以更高的站位、更开放的视野、更积极的作为,在推动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特别是在推动国际贸易、航运物流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贡献更多“海事智慧”,努力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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