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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筹备组建 收费公路全网运营服务主体

  5月28日,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跨省交费车辆数量将大幅增长,现有中央平台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将大幅度提高。交通运输部正在按照“公益导向、便民利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目标专一、做精做实,部省联动、统分结合,远近结合、滚动发展”的原则,筹备组建收费公路全网运营服务主体,提高中央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跨省行驶时不停车快捷交费,是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因此,跨省行驶车辆仍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

  吴春耕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实现联网运营,并不意味着全国统一管理。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不会改变,现有中央和地方两级清分结算体系不会发生改变,现行收费公路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影响。省内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地方平台负责,跨省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中央平台负责。对公众来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最大变化就是驾车行驶于高速公路时,能够一网通行、一路畅通,拥堵少了、出行更顺畅。

  据悉,长期以来,我国高速公路实行的是以省为主的建设管理体制。2015年9月,我国高速公路实现了ETC联网运营,相应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两级平台为基础的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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