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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楠:统一长三角外贸货物高速路通行优惠政策

  长三角地区的对外贸易与国内其他经济区相比较,跨省合作协同的特点更加突出。上海作为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口,2018年吞吐量突破4400万标准集装箱,其中上海本地商品不足30%。进出上海港的货物中超过70%的商品是在江苏、浙江、安徽以及长江沿线的多个省份生产、加工,经公路、水运或铁路运至上海通关、出海。其中公路运输占了60%以上。降低外贸商品的运输成本,特别是公路运输成本,对提升长三角外贸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将惠及区内外贸产业链上的所有省份。

  上海市政协常委、徐汇创客中心创始人邵楠调研发现,目前,区内多个省份正在执行相应的高速通行优惠政策,对外贸进行扶持,但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协同机制。各个上海相邻省份仅对省内港口出运的货物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优惠,对于本省的外贸商品经外省市港口出运时,没有优惠。但江、沪、皖的绝大多数和浙江省北部的大部分外贸商品都经过上海出运。但目前各省的高速路优惠政策,更多是为本省港口导流,而不是为外贸企业减负。

  邵楠委员建议,江苏、安徽外贸商品从洋山港出运的集装箱卡车大多数途经G1501高东收费站与S2临港收费站之间路段,通行费为10元,建议全部减免;同时,浙江外贸商品从洋山港出运的集装箱卡车大多数途经S32、G60、G92到S2临港收费站之间路段,上海市境内通行费约为25元,建议全部减免;第三,与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协商,长三角所有外贸商品,不管是从兄弟省份内部港口出运,还是从上海港出运,现有高速公路通行费见面政策对所有运输集装箱车辆适用;第四,所有经过江、浙、沪、皖的外贸集装箱车辆,由上海港无纸化系统进行统一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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