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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拆分子公司赴香港上市又近一步

  日照港分拆子公司在境外上市获得股东表决通过。据微港口消息,今日(12月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600017.SH)发布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该公司昨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拟境外上市的系列议案。

  据微港口之前报道,日照港于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下称“裕廊公司”)境外上市的相关议案。日照港拟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控股子公司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廊公司”)进行改制重组,使其成为公司木片、粮食等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运营平台,并拟以改制重组后的股份公司为主体,择机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初步拟定的发行方案,裕廊公司拟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拟发行的H股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同时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本次基础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预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0%。11月16日,日照港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另外,上市公司与所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日照港(除拟上市主体裕廊公司)主要经营矿石、煤炭、焦炭、木材、钢材、镍矿、铝矾土、水泥等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以及动力、通信、拖轮等港口支持业务;拟上市主体裕廊公司主要经营木片、粮食等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日照港(除拟上市主体)与拟上市主体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的货物种类不同。

  虽然公司(除拟上市主体)少量经营粮食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但仅面向原有的2家客户,和拟上市主体面向的客户不同。为有效避免公司(除拟上市主体外)与拟上市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日照港做出多项承诺,包括除维护因历史合作、港口区位原因形成的与原有客户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粮食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外,不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木片、粮食等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等与拟上市主体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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