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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快建成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据中国民用航空局10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根据《方案》,我国将建成由1个全国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国家信息管理系统)、7个区域低空飞行服务区域信息处理系统(简称区域信息处理系统)以及一批飞行服务站组成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根据《方案》,到2022年,我国将初步建成由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和飞行服务站组成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有效的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和协助救援等服务。到2030年,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将全面覆盖低空报告、监视空域和通用机场,各项功能完备、服务产品齐全。

  《方案》提出,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和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分别依托民航局空管局与地区空管局建设,飞行服务站按照其服务范围和功能分为A、B类。其中,A类服务功能较全、范围较大,每个省级行政区设立1至3个,对B类的设立数量不设限制。

  为加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了提升航空情报服务能力、提高低空通信监视能力、建立低空飞行服务法规标准体系等5个方面子体系的建设任务。此外,《方案》还提出,对服务站的运行采用符合性检查的管理方式,鼓励地方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飞行服务站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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