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嘉兴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正式获批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征求交通运输部意见后,正式批复同意《嘉兴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

  《嘉兴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明确了嘉兴港的港界、港口性质与功能,在对港口吞吐量和船型发展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了港口岸线利用、港口空间布局、陆域和水域布置,港口配套设施,以及海河联运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嘉兴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具有法定效力,是指导嘉兴港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定程序无权变更。建设港口设施必须符合本规划,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和其它设施。

  根据规划,嘉兴港是长三角地区重要港口,是浙江省海河联运枢纽港、浙北和钱塘江中上游地区物资运输的重要出海口,是嘉兴市发展临港产业、推进滨海新区开发、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基础。嘉兴港将以能源、化工、集装箱等货类运输为主,拓展现代物流、内外贸易、航运服务、临港工业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以海河联运为特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绿色、港城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总体上将呈现“一港、三区、八联”总体空间格局。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