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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温岭市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标志着温岭市航运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明确与完善。

  地处浙东南沿海的温岭市具有发展现代航运业的自然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在温岭漫长的发展史上,航运业作为传统产业,历史悠久,从业人员众多,但在发展层次、港航联动、企业实力等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为推进温岭市航运业发展壮大,该市在充分听取航运企业代表的诉求,结合航运市场发展的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打造台州南部湾区经济和港航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综合航运服务业为目标,通过税收征管、综合贡献奖励、运力补贴等有效手段,多管齐下,建立管理航运市场的长效联动机制,促进航运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航运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温岭市港航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意见》提到,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且年度税收不少于200万元的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按其年度综合贡献申请5年奖励,并对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航运企业,以上一年贡献为基数,每年增长20%以上的部分全额奖励,最高限额300万元。

  此外,《意见》对新增单船运力普货3万载重吨以上,危货5000载重吨以上予以重点奖励,奖补力度提升到每载重吨50元/吨,上限提升到250万元,并对船舶船龄为10-18年的减半奖励。

  据了解,《意见》是温岭市首次针对现代航运服务业出台的综合性发展政策,能够更好地吸引高端航运要素的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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